南樂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責任清單表
發(fā)布時間: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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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 |||||||||
部門責任清單表 | |||||||||
?? ?職權類別:行政許可類 | |||||||||
序號 | 職權名稱 | 子項 | 實施依據 | 辦理環(huán)節(jié) | 責任事項 | 責任科室 | 承諾時限 | 法定時限 | 收費情況及依據 |
1 |
人防工程項目(不含單建人防工程項目、不含縣級人防指揮所)審批 |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條:“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修建戰(zhàn)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財政部《關于頒發(f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 2003〕國人防辦字第18號)第二十二條:“新建和加固改造工 程 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 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按照下列權限審批第二款中、小型項目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 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批。 3.《濮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做好市級人防行政審批和管理權限下放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濮防辦〔2013〕121號):縣人防結建工程建設審批由縣人防辦負責。 4.《南樂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見》(樂政〔2010〕17號):防空地下室建設審批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 |
受理 | 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 綜合管理股 | 1天 | 1天 | 否 | |
審查 | 材料審核;組織專家評審;根據需要征求部門意見、項目審批前公示;提出初審意見。 | 2天 | 2天 | ||||||
決定 | 作出決定(不予行政許可的應當告知理由);按時辦結;法定告知。 | 2天 | 2天 | ||||||
送達 | 制發(fā)送達文書;信息公開。 | 2天 | 2天 | ||||||
事后監(jiān)管 | 加強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項目建設內容與核準內容一致。 | ||||||||
其他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2 |
人民防空工程(含通信警報設施)拆除審批 |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一條:“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修建;醫(yī)療救護、物資儲備等專用工程由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組織修建。有關單位負責修建本單位的人員與物資掩蔽工程。” 第二十八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確需拆除的,必須報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并由拆除單位負責補建或者補償。” 2.《濮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做好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審批、人防工程使用等審批事項的通知》(濮防辦〔2014〕33號):人防工程(含通信、警報設施)報廢和拆除審批和加固、改造中小型人民防空工程項目。 |
受理 | 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 綜合管理股 | 1天 | 1天 | 否 | |
審查 | 材料審核;組織專家評審;根據需要征求部門意見、項目審批前公示;提出初審意見。 | 2天 | 2天 | ||||||
決定 | 作出決定(不予行政許可的應當告知理由);按時辦結;法定告知。 | 2天 | 2天 | ||||||
送達 | 制發(fā)送達文書;信息公開。 | 2天 | 2天 | ||||||
事后監(jiān)管 | 加強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項目建設內容與核準內容一致。 | ||||||||
其他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3 |
人防工程使用審批 |
1.《關于平時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若干規(guī)定》(〔1983〕國人防辦字第2號)第三條:“平時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br /> 2.《濮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做好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審批、人防工程使用等審批事項的通知》(濮防辦〔2014〕33號):人防工程使用審批、。 | 受理 | 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 綜合管理股 | 1天 | 1天 | 否 | |
審查 | 材料審核;組織專家評審;根據需要征求部門意見、項目審批前公示;提出初審意見。 | 2天 | 2天 | ||||||
決定 | 作出決定(不予行政許可的應當告知理由);按時辦結;法定告知。 | 2天 | 2天 | ||||||
送達 | 制發(fā)送達文書;信息公開。 | 2天 | 2天 | ||||||
事后監(jiān)管 | 加強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項目建設內容與核準內容一致。 | ||||||||
其他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服務電話:6216281 | ????? 投訴機構:南樂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投訴電話:6216281 | |||||||
受理地點:南樂縣昌州西路65號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 附件八 | |||||||||
部門責任清單表 | |||||||||
?? ?職權類別:行政處罰類 | |||||||||
序號 | 職權名稱 | 子項 | 實施依據 | 辦理環(huán)節(jié) | 責任事項 | 責任科室 | 承諾時限 | 法定時限 | 收費情況及依據 |
1 | 工程監(jiān)理單位與被監(jiān)理人防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承擔監(jiān)理項目建設工程的監(jiān)理業(yè)務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工程監(jiān)理單位與被監(jiān)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jiān)理業(yè)務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2 | 人防工程監(jiān)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或者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六十七條:“工程監(jiān)理單位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 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二) 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3 | 施工單位不履行人防工程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 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4 | 人防工程施工單位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施工單位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5 | 人防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 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 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 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6 | 人防工程勘察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設計或者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的或者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等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 勘察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的;(二)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的;(三)設計單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 供應商的;(四)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7 | 承包單位將承包的人防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 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工程監(jiān)理單位轉讓工程監(jiān)理業(yè)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jiān)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jié)嚴重 的,吊銷資質證書?!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span>??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8 | 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人防工程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和工程監(jiān)理單位處合同約 定的勘察費、設計費和監(jiān)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9 | 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人防工程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jiān)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jiān)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 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 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10 | 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未向人防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的,責令改正,處l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罰款。”《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 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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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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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11 | 建設單位未組織人防工程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以及對不合格的人防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span>??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12 | 建設單位未取得經批準的開工報告擅自施工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罰款?!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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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13 | 建設單位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將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有關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送人防部門備案等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 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的;(二)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四)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工程監(jiān)理而未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六)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辦理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的;(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的;(八)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將竣工驗收報告、有關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送備案的。”《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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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14 | 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肢解發(fā)包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肢解發(fā)包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并可以暫停項 目執(zhí)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15 | 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薄逗幽鲜∪嗣穹揽展こ坦芾磙k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綜合管理股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16 | 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條:“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修建戰(zhàn)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修建,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二十八條:“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本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不修建戰(zhàn)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不繳納易地建設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責令限期修建或補繳易地建設費,可以并處應當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但罰款最高不超過十萬元。”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人防稽查隊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17 |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 |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 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二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可按照下列規(guī)定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依法賠償損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面積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對個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面積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對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二)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三)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對個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面積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對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面積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對個人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對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六) 阻撓安裝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 立案 | ???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者接到舉報投訴下列違法案件的處罰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1)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發(fā)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處罰;(2)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改變人民防空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補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專用頻率、使用與防空警報相同的音響信號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處罰;(3)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處罰違法案件。 | 人防稽查隊 | ??? 否 | |||
調查 | ??? 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的證據,查明事實,必要時可進行現(xiàn)場勘查,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予以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 ||||||||
審查 | ??? 對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法律適用、處罰的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
告知 | ???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或聽證權。 | ||||||||
決定 | ??? 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 ||||||||
送達 | ??? 各類法律文書要在《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的期限送達當事人。 | ||||||||
執(zhí)行 | ??? 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法院強制執(zhí)行。 | ||||||||
其他 |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服務電話:0393-6216281 | 投訴機構:南樂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投訴電話:6216281 | |||||||
受理地點:南樂縣昌州西路65號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南樂縣人防辦部門責任清單表 | |||||||||
??? 職權類別:行政征收類 | |||||||||
序號 | 職權名稱 | 子項 | 實施依據 | 辦理環(huán)節(jié) | 責任事項 | 責任科室 | 承諾時限 | 法定時限 | 收費情況及依據 |
1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收(含拆除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收) |
《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2001〕中發(fā)9號)第九條:“堅持以建為主,確因地質條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項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按規(guī)定交納易地建設費,具體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人防主管部門按照當地防空地下室的造價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一條:“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修建;醫(yī)療救護、物資儲備等專用工程由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組織修建。有關單位負責修建本單位的人員與物資掩蔽工程?!钡诙藯l:“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確需拆除的,必須報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并由拆除單位負責補建或者補償?!? |
受理 | 公示、告知征收標準,減、免繳人防費條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其他應該公示的內容,并按申請人的相關要求進行解釋說明。 | 綜合管理股 | 1天 | 1天 | ?《關于規(guī)范人防工程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豫防辦 〔2009〕100號): “6級以上(含6級)防空地下室的繳費標準為:三類人防重點城市和其他城市 (含縣城、重點鄉(xiāng)鎮(zhèn))每平方米1500元。6B級防空地下室的繳費標準為:三類人防重點城市每平方米1000元?!? | |
審核 | 審核相關材料,核算征收標準,應征金額,審查免、減繳理由。 | 3天 | 3天 | ||||||
決定 | 作出審核決定,開具繳款通知書,辦理人防費手續(xù)。 | 3天 | 3天 | ||||||
事后監(jiān)管 | 開展年度定期與不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稽查,加強對建設單位履行繳費義務的日常監(jiān)管。 | ||||||||
其他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服務電話:6216281 | ??????????????? 投訴機構:南樂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投訴電話:6216281 | |||||||
受理地點:南樂縣昌州西路65號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南樂縣人防辦部門責任清單表 | |||||||||
??? 職權類別:行政檢查類 | |||||||||
序號 | 職權名稱 | 子項 | 實施依據 | 辦理環(huán)節(jié) | 責任事項 | 責任科室 | 承諾時限 | 法定時限 | 收費情況及依據 |
1 | 人防工程維護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第二十五條:“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 | 檢查 | 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合法證件。 | 綜合管理股 | 3天 | 3天 | 否 | |
處置 | 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 3天 | 3天 | ||||||
信息公開 | 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 1天 | 1天 | ||||||
其他 | 其他法律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2 | 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fā)利用及城市地下空間開發(fā)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條:“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應當依照規(guī)定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關于頒布 <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fā)利用管理辦法>的通知》(〔2001〕國人防字第211號)第五條:“人民防空工程隸屬單位或者個人 (以下簡稱工程隸屬單位)管理所屬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fā)利用工作,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br /> (3)《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 (中發(fā)〔2001〕9號)第九條:“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防空地下室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fā)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br /> (4)《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深入推進人民防空改革發(fā)展若干問題的決定》(中發(fā) 〔2014〕15)號)第十三條:“強化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強平時開發(fā)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監(jiān)督管理,……地方各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消防、環(huán)境保護、衛(wèi)生防疫等部門制定使用管理規(guī)定……” |
檢查 | 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合法證件。 | 綜合管理股 | 3天 | 3天 | 否 | |
處置 | 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 3天 | 3天 | ||||||
信息公開 | 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 1天 | 1天 | ||||||
其他 | 其他法律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3 | 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jiān)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1996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第十七條:“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應當依照規(guī)定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jiān)督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情況和必要的資料?!? | 檢查 | 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合法證件。 | 綜合管理股 | 3天 | 3天 | 否 | |
處置 | 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 3天 | 3天 | ||||||
信息公開 | 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 1天 | 1天 | ||||||
其他 | 其他法律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4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繳、使用管理情況監(jiān)督檢查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民防空事業(yè)發(fā)展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08〕4號)第二十二條第七款:“人民防空部門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范圍和標準征收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資金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易地建設人民防空工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截留和挪用。各級財政、審計、人民防空部門,要加強對易地建設費征繳、使用管理情況的審計、監(jiān)督和檢查?!? | 檢查 | 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合法證件。 | 綜合管理股 | 3天 | 3天 | 否 | |
處置 | 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 3天 | 3天 | ||||||
信息公開 | 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 1天 | 1天 | ||||||
其他 | 其他法律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服務電話:6216281 | 投訴機構:南樂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投訴電話:6216281 | |||||||
受理地點:南樂縣昌州西路65號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南樂縣人防辦部門責任清單表 | |||||||||
?? ?職權類別:其他職權類 | 部門: (公章) | ||||||||
序號 | 職權名稱 | 子項 | 實施依據 | 辦理環(huán)節(jié) | 責任事項 | 責任科室 | 承諾時限 | 法定時限 | 收費情況及依據 |
1 |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質量監(jiān)督 |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號)第二十二條:人防工程建設實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制度??h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部分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可以委托具有資格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具體實施。接受委托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標準及設計文件,對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對建設單位申報竣工的工程出具人防工程質量監(jiān)督報告。第二十三條:人防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委托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辦理人防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單建人防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進行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防空地下室竣工后,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應當對其防護質量進行專項驗收,對質量合格的出具竣工驗收認可文件;質量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 受理 | 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 人防稽查隊 | 1天 | 1天 | 否 | |
審查 | 材料審核;組織專家評審;根據需要征求部門意見、項目審批前公示;提出初審意見。 | 2天 | 2天 | ||||||
決定 | 作出決定(不予行政許可的應當告知理由);按時辦結;法定告知。 | 2天 | 2天 | ||||||
送達 | 制發(fā)送達文書;信息公開。 | 2天 | 2天 | ||||||
事后監(jiān)管 | 加強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項目建設內容與核準內容一致。 | ||||||||
其他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2 | 附建式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審批 | (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國人防〔2009〕282號)第十條:“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實行分級管理、分級審批制度?!?br /> (2)《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做好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審批事項的通知》(豫防辦〔2014〕4號):“一、具體下放事項? 此次下放的省級人防行政審批和管理權限:附建式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審批。” | 受理 | 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 綜合管理股 | 1天 | 1天 | 否 | |
審查 | 材料審核;組織專家評審;根據需要征求部門意見、項目審批前公示;提出初審意見。 | 2天 | 2天 | ||||||
決定 | 作出決定(不予行政許可的應當告知理由);按時辦結;法定告知。 | 2天 | 2天 | ||||||
送達 | 制發(fā)送達文書;信息公開。 | 2天 | 2天 | ||||||
事后監(jiān)管 | 加強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項目建設內容與核準內容一致。 | ||||||||
其他 | 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 ||||||||
服務電話:6216281 | ?????? 投訴機構:南樂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投訴電話:6216281 | |||||||
受理地點:南樂縣昌州西路65號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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